近日,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《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》的通知。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,会计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与挑战。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的有关要求,进一步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工作,推动会计信息化健康发展,财政部根据《会计改革与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》和《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(2021—2025年)》的要求,对原《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》(财会〔2013〕20号)进行了全面修订,形成了新的《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》(财会〔2024〕11号)。
财政部此次修订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会计信息质量,发挥会计数据在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,促进会计工作的数字化、智能化转型,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的会计信息化工作体系。
定义
《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》明确了会计信息化的定义,即单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数字基础设施开展会计核算,以及将会计核算与其他经营管理活动有机结合的过程。会计软件、会计软件服务、会计信息系统、电子会计凭证等关键概念也进行了详细阐述。
主要规范内容
规范内容涵盖了会计软件的基本功能、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要求、电子会计凭证的管理、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。具体包括:
- 会计软件需具备数据采集、处理、存储、转换、输出、分析、利用等基本功能。
- 会计信息系统建设需遵循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,确保系统之间的有机整合和互联互通。
- 鼓励单位实现会计核算、财务管理和决策支持的信息化,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、智能化。
管理职责与推进
财政部职责:
财政部负责主管全国会计信息化工作,包括制定发展政策、制度与规划,起草信息化标准,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相关服务等。
单位职责:
单位应重视会计信息化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和人才培养,建立健全制度和管理机制,保障资金投入,并指定专门机构或岗位负责相关工作。单位负责人是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
信息化建设与实施
单位应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,遵循统筹兼顾、安全合规、成本效益等原则,因地制宜地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。建设过程中,应明确建设目标和资源投入,统一构建管理机制和标准体系,合理搭建系统框架和内容模块,科学制定实施步骤和实施路径。
技术应用与探索
鼓励单位积极探索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应用,提升会计信息化水平。通过技术创新,推动会计工作的集约化、自动化、智能化,构建和优化财务共享服务、预算管理一体化、云服务等工作模式。
数据管理与安全
单位应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数据标准,保证会计信息系统输入、处理、输出等各环节的会计数据质量和可用性。同时,应加强数据安全管理,建立安全便捷的电子原始凭证获取渠道,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性、完整性和可靠性。
监督与评估
各级财政部门将加强对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,推动各单位规范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。同时,鼓励单位定期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自我评估和外部审计,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,持续提升会计信息化水平。
《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》的出台,为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范,有助于推动会计信息化健康发展,提升会计信息质量,发挥会计数据在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。
原文链接:http://kjs.mof.gov.cn/zhengcefabu/202408/t20240805_3941145.htm